今儿在裕华路逛街的时候看见的,在金顶小商品对过,男的嘴里嘟嘟囔囔的,让猴子做动作,然后他从手里扔出一把水果刀让猴子接着,仔细看猴子的眼睛边儿上都有伤口,这都没人管管? @夏同学__123
4月26日,一组由新浪微博网友“夏同学__123”在裕华路附近拍摄的耍猴表演的照片在微博上被不断转发。5月3日,网友“杰西家的艾小豊”表示他当时也看到了,并拨打了110,不知道后来如何。网友们如此关注这件事,并不是因为猴子的表演有多精彩,而是网友认为,耍猴人对猴子的管教过于“残忍”,扔水果刀让猴子接着,还有猴子眼睛边儿上的伤口让人揪心。
“猴子们太可怜了,心里酸酸的”
@FM997彤昕:铁链子够粗的,这事儿谁管。
@蜜熙Lily:好可怜的悟空。
@年桑大人:我今天晚上还看到了,在钟楼商厦门口。
@阳光蓝色空气:我看到了,在总督署西侧还有一只小狗,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监管。
@旧堇。:猴子们太可怜了,看了之后心里酸酸的。这不是在表演,根本是在虐猴,希望有关部门或是动物保护协会的人能出面救救这些可怜的猴子。
“耍猴存在虐待动物的行为”
@宁静丶思远:虽然是表演性质的演出,但看着还是有点暴力、残忍,小孩子看到这些真的好吗?
@浮生未梦:这些街头表演的耍猴,既虐待猴子,还占了公共用地,影响了市容。
@保定同城会:老传统技艺和动物保护冲突问题该怎么解决是个问题。
@夏日:耍猴存在虐待动物的行为,迟早要退出历史舞台,也许随着文明发展,以后的法律规定耍猴虐待动物有罪。
“发现耍猴请及时报警!”
@保定小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 发现耍猴请及时报警,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猴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没经过林业部门许可是不能驯养的,凡利用野生动物进行盈利性活动的都属违法行为。驯养、繁殖需申办《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如果拿猴子当表演用,还需要申办展演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