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骏 郭诚
本报讯 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保定公安交警以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为活动首战,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秋收10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保定公安交警在市区范围内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8例,查处醉酒驾车违法行为3例。
交警部门对9月18日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的三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予以实名曝光。
秦志远,男,50岁,清苑区人。2015年7月31日14时55分许,秦志远驾驶白色无牌二轮摩托车沿莲池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到莲池大街警校地道桥南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53毫克/100毫升,达到80毫克/100毫升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赵建辉,男,36岁,清苑区人。2015年9月15日21时45分许,市公安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复兴西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执勤时发现,赵建辉酒后驾驶牌号为冀F789**的小型轿车沿复兴西路由东向西行驶,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驾驶人赵建辉呼气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后经法医抽血检测,赵建辉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32.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张伟华,男,30岁,满城区人。2015年9月13日21时00分许,保定市公安交警六大队民警在七一西路与乐凯大街交叉口执勤时发现,张伟华酒后驾驶牌号为冀FVJ30*的小型面包车沿七一西路由西向东行驶,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驾驶人张伟华呼气酒精含量为166mg/100ml,后经法医抽血检测,张伟华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28.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