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退役后3年内考研都有10分优惠。
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省级成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同时,退役士兵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重点招录对象。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