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日前,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始启航。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即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对于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减负瘦身,促进服务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将切实推动“花钱办事”替代“花钱养人。
我市出台的办法,将政府购买服务分为公共服务和事务性管理服务两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公共服务的主要领域和各单位日常发生的出版印刷、信息软件开发、会议服务、物业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服务、维修养护、调研宣传等事务性管理服务。2014年按照省对市、县的要求,我市重点选取了群众关注度高、示范作用大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民政服务、住房保障等11个重点领域40个项目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