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月月增益
投资目标
在追求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为客户获取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投资特点
利用集合资金规模优势,重点投资于银行存款和短期债券等,获取稳定收益。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货币市场基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投资组合比例
现金及银行存款在退出开放日不低于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
其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95%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本集合计划是主要投资于现金类及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限定性集合计划,属于证券市场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低于一般混合基金和股票基金,在限定性产品中属于风险水平较低的投资产品,适合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者。
参与费与退出费
本集合计划无参与费、退出费。
管理费
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55%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
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收益分配
1.“每日分配、按月支付”。以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为基准,为委托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累积的未付收益在实际支付(转为集合计划份额)前不参与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集合计划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未付收益,每月累计未付收益的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集合计划份额)方式,结转的集合计划份额精确至0.01份,投资者可通过退出集合计划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集合计划份额。若投资者全部退出集合计划份额时,其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退出集合计划款中扣除。
4.T日参与的集合计划份额自T+1日起享有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T日退出的集合计划份额自T+1日起不再享有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
5.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成立不满一个月不支付。每一集合计划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6.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可酌情调整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
存续期限
无固定存续期限。
最高规模
在推广期的募集规模不超过50亿份,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
最低参与金额
初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参与费)。对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持有人,其新增参与资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委托人将红利再投资不受上述限制。
最低退出额
委托人可以选择全部退出,也可以选择部分退出。部分退出时,委托人每笔最低退出份额为1000份。当退出前委托人在该推广机构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不足1000份时,委托人办理退出时只能选择全部退出,部分退出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流动性安排
本集合计划无封闭期,自本集合计划成立日起,每个工作日均为参与开放日,每个自然月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为退出开放日。劳动节、国庆假期前,4月及9月的最后两个工作日不接受参与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推广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合同和说明书安排了巨额退出、暂停接受退出申请等措施来控制极端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推广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