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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彤兼任曹妃甸区委书记

A-A+2015年4月15日14:02曹妃甸区委外宣局评论

王立彤兼任曹妃甸区委书记王立彤兼任曹妃甸区委书记

  4月14日,曹妃甸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了省委关于曹妃甸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变动的决定。省委决定任命王立彤同志为唐山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曹妃甸区委书记和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立彤同志简介:

  1986.09--1990.07安徽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90.07--1992.09安徽师范大学化学系教师

  1992.09--1995.07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5.07--1997.02浙江省温州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科员

  1997.02--1997.12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科员

  1997.12--2000.03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其间:1998.10--1999.11挂职任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党委副书记)

  2000.03--2001.06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宣教室主任

  2001.06--2003.01浙江省洞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3.01--2006.11浙江省永嘉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2004.04--2004.11在浙江省第六期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究班学习)

  2006.11--2007.02浙江省永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02--2009.08浙江省永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08--2010.01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0.01--2011.06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06--2011.12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

  2011.12--2012.02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候选人、鹿城区委书记

  2012.02--2015.01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

  2015.01--2015.03浙江省温州市委常委

  2015.03--唐山市委副书记、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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