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无小事。日前,怀来县男子杨某因和妻子吵架酒后驾车上高速,造成两车追尾事故。杨某不仅被吊销驾驶证,而且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月24日21时54分许,高速交警怀来大队接到报警称:京藏高速张家口方向112公里处发生两车追尾事故,两车受损,事故现场司乘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症状,需要救援。接警后,怀来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王华、赵杰立即赶赴现场。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杨某步履不稳,身上散发股浓重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为酒后驾驶。
调查后了解到,原来杨某与妻子因琐事吵架,心情低落,喝酒消愁,然后莽撞驾车驶上高速公路,最终造成了追尾事故。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有关规定,怀来大队吊销杨某驾驶证,并给予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杨某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成为怀来大队辖区首起酒驾入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