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规范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的管理,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全面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人防体系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军区司令部统一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决定,7月7日我市将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警报试鸣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7月7日10时至10时30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和各县、区(含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主城区。
三、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分钟。三种警报间隔时间为10分钟。请全市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防空警报信号。
全市各类媒体、移动通信运营商要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警报试鸣信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