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讯(记者丁咏静 通讯员朱成钢)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治理雾霾天气,我市加速淘汰“黄标车”,严格控制汽车保有量。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淘汰“黄标车”任务将于三年内全部完成,到本月底,将淘汰43598辆。
“黄标车”是汽车中的排污大户,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按照《保定市淘汰高污染“黄标车”时间表》,对达到淘汰期限的“黄标车”,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达到淘汰标准、五年没有年检的“黄标车”实行强制注销。依据《保定市治理淘汰“黄标车”方案》制定的任务目标,淘汰“黄标车”任务将于三年内全部完成。
2013年到2015年,全市共计需要淘汰93809辆。此举标志着治理淘汰“黄标车”驶入快车道。其中:到今年12月底,淘汰1998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机动车及2004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机动车,共43598辆。2014年,淘汰1999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机动车及2006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共计25431辆。2015年,淘汰2000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汽油机动车及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共计2478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