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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出台户籍改革意见 住所成户口迁移条件

A-A+2015年1月23日10:37河北新闻网 评论

  保定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户籍改革后,住所和职业成为户口迁移条件。据了解,到2020年,保定市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迁移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届时,保定市全市将新增人口11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6%左右。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合法自购房、合法自建房,借住房,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租赁房屋。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合法自购房、合法自建房。

  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包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6个月以上的人员;从事自由职业,并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人员。

  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是指除合法固定住所之外的合法稳定住所。

  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 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在保定市区、县级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申请办理落户。

  具有保定市区、县级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亲属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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