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上午11时许,在望都县城步行街某珠宝店里,售货员珍珍(化名)正在上班。这时,一个小伙子走了进来,站在柜台前要挑选商品,珍珍连忙上前热情接待。小伙子选了一条约79克重的黄金项链,在脖子上试了试,感觉不太满意,又要珍珍再拿一条160多克重的金项链。小伙子刚拿到项链,转身跑出了珠宝店。珍珍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当时就懵了,等她反应过来追出珠宝店,抢走金项链的人已经没了踪影。珍珍连忙向望都县公安局报警。
两条金项链
价值7万多元
望都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立即指令城关刑警队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在现场了解得知,被抢走的两条金项链价值达7万多元。民警调取珠宝店的监控录像,可以清晰地看到作案人的体貌特征:男子20岁左右,体态偏瘦,短发,上身穿一件红色外套,中等身材。
民警调取珠宝店附近的监控录像,查找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却找不到嫌疑人的踪迹。民警分析:嫌疑人可能有同伙接应,坐车逃离了现场。民警再次调取监控录像,一辆没有悬挂牌照的白色现代轿车引起民警怀疑。民警一路查找,终于在一处监控录像中找到了与嫌疑车辆相似的轿车,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正是抢走项链的犯罪嫌疑人。监控录像显示,这辆车已沿望唐公路驶向唐县方向。
为了掌握嫌疑车辆更多的信息,民警连续三天调取案发前望都县各个卡口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在案发前几天,嫌疑车辆先后两次出入望都县城,回去的方向都是唐县。民警判断,嫌疑人可能住在唐县。
在十字路口
民警巧遇嫌疑车
2014年12月27日,民警开车到唐县县城,查找破案线索。民警开车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时,发现一辆白色现代轿车与嫌疑车辆极为相似。
民警跟踪白色现代轿车。不一会儿,白色现代轿车停在一家肉饼店门前,车上下来两男两女,走进店里。民警进店查看,其中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男子与嫌疑人体貌特征完全一致,另一名男子就是监控录像中开车的司机。
由于店内人流密集、情况复杂,民警没有上前抓捕。四人离开肉饼店后,开车来到某快捷酒店,民警立即张网布控。不一会儿,两名男子走出酒店,刚刚走到车前,就被民警擒获。
第二天销赃
赃款已大部挥霍
经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刘某今年23岁,王某只有17岁,两人住在同一个镇。刘某和王某没有工作,却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花销非常大。最近,两人手里没了钱,便想着偷点首饰换钱花。两人经过预谋,将作案地点选在了邻县的望都。此后,刘某开着自己的白色现代轿车带上王某,先后两次到望都踩点,将目标定在位于步行街的某珠宝店。
2014年12月24日上午,两人再次开车来到望都,刘某将车停在不远处的路口接应,王某走进珠宝店作案。随后,两人开车回到唐县。第二天,刘某和王某乘车到石家庄,将两条金项链销赃。两人有了钱后,便疯狂地吃喝购物,被抓时,赃款只剩下不到一半。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望都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