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承德>民生>正文

承德市今冬供热室温不得低于18℃

A-A+2013年10月10日08:54承德新闻网评论

  承德新闻网10月10日讯 省政府新近发布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最低温度、收费等市民关心的诸多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便于供需双方操作和监督。

  卧室、客厅、卫生间不低于18℃

  《办法》规定,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客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办法》要求,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热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供热计量装置、室温调控装置在保修期内,由生产销售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外,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费用纳入供热成本。人为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不实行计量收费的,

  用户可以缴纳85%热费

  《办法》指出,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热费按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计收。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热单位不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可以按面积收费标准的85%缴纳热费。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按规定保证正常、稳定、连续供热;在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应当及时处理。

  不得因部分用户欠费,

  停止向相邻用户供热或降低标准

  供热单位不得因部分热用户欠缴热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给热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设备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停止供热的,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依据停供时间相应减收热用户热费。

  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

  安装换热装置

  《办法》规定,热用户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不得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未经供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不得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不得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不得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不得有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