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沧州市扎实开展消防隐患整治工作,共检查单位1.9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2万余处。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市消安委主任、副市长张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建设沿海强市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懒散情绪,牢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全市消防工作水平。要着眼于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切实抓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着眼于提升火灾防控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社会抗火能力;着眼于提升实战能力,切实提高公安消防部队整体素质;着眼于重要敏感阶段,全力做好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张清强调,要恪尽职守,狠抓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深化消防工作具体举措,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评内容;各级消防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强化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各地消防部队要坚持战时标准、战时纪律,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新沧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会上,张清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代表签署了《2014年消防安全责任状》。(记者张梦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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