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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的车辆没灭火器会扣分实为假消息

A-A+2015年7月7日10:30沧州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迟琳通讯员孔大龙)最近几天,很多网友在网上传播这样一条消息:“走高速的注意了,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请自备,谨记!”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一消息系网络谣传。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从7月1日开始进行机动车安全检查”的说法纯属空穴来风。他说,对于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的安全检查,是交管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并不是指定日期才开始。

  该负责人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如果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就违反了这一规定,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进行处罚,但不记分。

  他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扣3分。

  该负责人说,目前处于夏季,车辆自燃的风险非常大,车载灭火器会增加安全系数。所以车主最好配备灭火器。而发生事故后不放置警告牌是非常危险的,极易发生二次事故,为了安全,也应随车配备三角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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