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交警在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采取机动灵活战术,实行异地用警,收效非常明显。近日,衡水交警直属三大队交警在武邑执法过程中就查获一辆已报废的“黄标车”,并对无证驾驶的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2月19日,直属三大队教导员屈磊、副大队长吴治国等人,在武邑县景武路路段巡逻至一加气站附近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冀T158**的黑色普桑汽车从该汽车“加气站”驶出。因该车涉嫌私自改装,教导员屈磊下车示意其靠边停车受检。结果该车加速冲卡,并迅速逃离。吴治国马上用对讲机呼叫附近中队长孙印昌,在前方对该车进行拦截。最终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驾驶人李某属于无证驾驶,且有犯罪前科,所驾车辆为已注销的黄标车,且车内还放置某机关单位的内部停车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队对李某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其车辆依法扣留并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