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从衡水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已出台规定并实施,将依法不再出具包括亲属关系在内的10种证明材料。衡水市中心血站为了方便献血者报销血费,在市公安局出台相关规定之后,立即对血费报销所需的证明材料做出了相应调整。
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无偿献血相关人员临床用血报销程序和需提供资料的相关规定,献血者的直系亲属用血报销时,要求献血者在出具献血及用血相关证明的同时,还需出具户口本或派出所开出的与用血者亲属关系证明。然而,公安机关不再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一出台,许多为直系亲属报销的献血者,开具关系证明就成了最大的难题。
为方便献血者报销,避免出现报销血费过程中的无规可依,使献血者用血权益得到及时顺畅的落实,市中心血站在血费报销工作上本着“能免就免,能简就简”的原则,在严格遵守报销政策规定的同时,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对所需证明材料做出了相应简化。即日起,亲属关系证明不用再奔波去派出所,由献血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开具即可。(记者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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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血费程序: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需临床用血时,先向医疗机构交纳用血费用,然后凭相关证件到衡水市中心血站办理报销手续或到可办理血费出院即报的医疗单位直接办理。
爱心提示:
医院收费单据原件如需在医保做报销凭证或其它用处时,请留存原件的单位在单据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即可;输血报告单一般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并盖章。
河北省内异地献血,需要报销的;献血证、身份证信息等不符的,需持相关资料到衡水市中心血站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