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宝书、宋芝勇)阜城县纪委对58家监测点企业实行“企业点单、纪委搭桥、部门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监测点企业申请服务事项,进行“点单”。各监测点企业根据自身企业发展需求,向县纪委监察局申报为其服务的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名称以及需要服务的事项,填写《阜城县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申报表》报县纪委监察局。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政策法律咨询、业务技术辅导、金融服务、信贷支持、信息提供、安全环境保障、用工服务等。
县纪委监察局反馈服务事项,搭建“桥梁”。县纪委监察局将各监测点企业申报所需服务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通过互动交流QQ群平台反馈、召开会议反馈或向各职能部门、服务单位下发监测点企业服务需求反馈单等形式将企业申报服务事项反馈给各服务单位,搭建监测点企业与政府机关沟通联系的桥梁。
服务单位主动与监测点企业联系,上门“服务”。有关服务单位在得知企业服务需求反馈后,确定专人负责办理。服务人员每季度至少要与企业主动联系一次,了解具体服务需求,确定时间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求服务取得实效。服务单位开展服务后,填写《阜城县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企业情况登记表》,建立工作档案。
阜城县纪委对监测点企业和服务单位上报的评价情况和登记情况予以核实,并将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纳入年度机关效能、政风、行风评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