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姚振辉同志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庆余同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谈伟平同志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永清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马利国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洪伟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子辉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吴强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段振中同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职务;
尹国祥同志市财政局调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张延利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杨德岭同志市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福顺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吉祥同志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赵凤云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张贵忠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李海琳同志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梅同志市卫生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泽良同志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免去:
高维信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保留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