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廊坊>社会新闻>正文

堂妹泄愤火烧堂姐家新房 构成放火罪获刑两年

A-A+2014年1月11日08:35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廊坊1月10日电 (宋敏涛 徐丽坤 李艳霞)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法院10日透露,该区一对堂姐妹因家族纠纷反目成仇,堂妹为泄愤纵火烧毁堂姐家新房。9日,安次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两年。

  据安次区法院介绍,被告人赵某与受害人赵某某是叔伯姐妹,因家族纠纷姐妹俩渐生矛盾。堂妹赵某为发泄心中的愤怒,于2011年12月23日深夜,骑着电动车,带着汽油、柴油和旧衣服来到堂姐赵某某所在村,并翻过铁门进入赵某某家中。随后,赵某拿出准备好的旧衣服、汽油和柴油,并将汽油和柴油浇在旧衣服上,把堂姐赵某某家的新房点燃。经鉴定,新房一部分被烧毁,损失40000元。放火后,赵某深感悔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调解,被告人赵某主动赔偿受害人赵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0000元,并得到堂姐赵某某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为泄私愤,故意放火,足以引起火灾,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赵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并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