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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始发放城镇贫困职工医保救助金

A-A+2014年1月20日09:15廊坊日报评论

  本网讯(日报记者 张欢 通讯员 李雪鲲)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工作已经公示完毕,即日起进入补助金发放阶段。本次共救助困难职工1201人,发放救助金487万余元。

  据了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自2003年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至今共为5791名参保困难职工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80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压力,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与以往不同,本次医疗救助金的计算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对纳入救助段的自付医疗费金额采用分段累计的计算方法,自费金额越多,救助金额相对较高。同时对低保和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困难职工在各段分段基础上又进行了提高。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救助方法调整有两个目的,一是向花费金额高的职工倾斜,二是向低保和失业困难职工倾斜,此次调整将进一步缓解困难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带来的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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