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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偷“苹果”被判拘役尝“苦果”

A-A+2014年5月7日09:57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雪 石少林)同在一个驾校当学员,徐某却没把心思放在练车上,而是打起了另一名学员苹果手机的主意。谁知做贼心虚的徐某,为了掩盖偷盗事实,欲盖弥彰,结果却自己出卖了自己。 

  徐某与屈某是三河市同一个驾校的学员。去年12月23日,徐某与屈某共乘驾校的教练车前往训练场练车。途中,徐某无意见看到了屈某放在后排座椅上的一部苹果4S型手机(鉴证价值人民币3550元),一时虚荣心作祟,想将手机据为己有。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起了偷盗念头的徐某,趁屈某驾车练习之时,将手机顺走。屈某发现手机不见了,心里很着急,因一时半会也找不到,无奈之下回了家。时隔几天,当两人再次练车时,徐某为了掩盖偷手机的事实,说自己买了一部新的苹果手机。屈某翻看该手机时,觉得与自己丢失的手机很相似,便暗暗记下了这部手机的序列号。事后,屈某经过对比,确定了徐某的手机就是自己丢失的手机。12月30日早8点,屈某打电话报了警。三河市某派出所民警赶到驾校训练场,将徐某传唤到案。徐某供认不讳。 

  三河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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