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传媒网讯(记者 崔帅 通讯员 陈万林)日前,记者从市就业服务局了解到,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已经开始,凡我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将于7月底结束。8月31日前,将征集后经批准的见习岗位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承担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必须一次能够提供不少于10人的见习岗位;见习岗位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等。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企业用人单位还要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对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的留用率、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此外,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应按月为见习人员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见习半年后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助。毕业生还可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费用由见习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