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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期间廊坊市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

A-A+2015年6月24日10:34廊坊新闻网评论

  廊坊新闻网讯(通讯员 姚津滨)记者获悉,24日至30日(27日、28日除外)每天7时至20时车辆限行尾号依次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尾号为字母、汉字的按“0”管理;限行范围为北凤道、东安路、益民道、和平路南段、南龙道、西昌路(含以上道路)围合区域。交警部门安排足够警力,在市区外围“大外环”(除南环道)主要出入口设置检查点,严格限制大货车通行,同时在主城区内严厉查处大型货车、黄标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违反限行规定行为,积极劝返尾号限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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