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廊坊>民生>正文

廊坊市区2015年度公共住房保障开始申请

A-A+2015年7月1日10:11廊坊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张欢 通讯员 王少峰)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6月30日起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市区2015年公共住房保障进入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据悉,本次公共住房申请包括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和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两种。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家庭,参加实物配租摇号后未中号或未选房家庭,给予发放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对已经中号或选房确认后又放弃的家庭,不予发放公共住房租赁补贴,须退出重新申请。申请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不参加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摇号,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只能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不予发放租赁补贴。申请公共住房保障后,不能再申请限价商品房等其它住房保障形式。

  申请公共住房保障,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家庭(含单亲和单身家庭),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户口;3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2012年6月29日及以前取得市区户口(学生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期间不计入常住户口时间)。

  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年满26周岁的单身(未婚或离婚、丧偶未带子女)家庭。

  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家庭,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4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即29416元)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45万元以下;申请公共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4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即23532.8元)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

  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资(含退休金)、奖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投资、承包、承租所得。

  家庭总资产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工商注册企业资本金或出资额、房产、车辆、各种生产经营及家用设备现市值评估额的总和。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有单位的,由单位开具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本人书面具结。最低收入家庭以《低保证》为证明(《低保证》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其配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公共住房保障;

  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无房户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或者已转让过私有住房、福利分房、集资建房满5年(即2010年6月29日及以前转让),无商业门店、宅基地、自建房;有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属无房户。住房建筑面积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