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原 通讯员 李纳新)6月15日凌晨,三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三河市杨庄镇十字路口南侧,一名男子无故持铁棍打砸过往车辆和行人。
案发后,杨庄派出所迅速出警,将嫌疑男子当场控制。经查,6月14日夜间,刘某某大量饮酒后到处闲逛。15日凌晨,行至杨庄镇十字路口时,为排解郁闷,持铁棍打砸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三辆汽车受损,两名路人不同程度受伤。民警于当日以寻衅滋事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6月26日,经三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刘某某损毁三辆汽车的价值为2600元。27日,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将刘某某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