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9月29日公布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各项举措,要求强化治安巡逻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管理,加强口岸边境管控,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和铁路、民航、港航安全管理工作等。
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
一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重点加强对城市广场、大型商场、地铁公交、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巡逻,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严打街头违法犯罪。
二是强化景区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加大对游客集中、治安情况复杂的景点部位和路段警力配置,提高巡逻密度和频率,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严打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严格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措施,配合卫健、商务、文旅、体育等部门,督促落实各类大型活动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审慎审批万人以上大型活动,严格执行旅游景区接待游客上限要求,积极推行实名入场、流量管控等安保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场大型活动安全顺利。
四是强化应急处突准备,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两节期间安排足够警力值班备勤,相关负责人根据当地景区运营情况和大型活动举办情况,分级分类指挥调度,防止人员聚集出现安全隐患和发生疫情传播风险。
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方面,采取6项举措:
一是各地将根据长假出行规律、地域交通特点,预判交通流量变化和交通安全形势,重点研判交通违法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段、路段,实行“一路一方案”,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
二是重点盯防客运企业的安全风险,排查车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滚动清零驾驶人车辆交通违法,落实乘客安全告知制度。集中排查秋季雨雾多发路段、景区主要通道,重点检查临水临崖、急弯、长下坡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三是节日期间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货车超限超载、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要持续开展夜查行动,国省道加强货车行车秩序整治,农村道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劝阻违法行为。
四是对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服务区等容易拥堵区域,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联合应急预案;对于进出景区的主要通道,会同景区管理单位优化交通组织,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排队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干扰。
五是节前、节中和返程阶段分批发布疏导管控方案措施,引导群众理性安全出行。
六是发挥交通指挥中心的应急处置中枢作用,及时发现拥堵、事故等突发警情,迅速精准处置,努力为群众假期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