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警殴打市民”一事,11月23日晚,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石家庄交警 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称,执勤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情绪失控,打了涉事市民。目前,长安交警大队已对该执勤人员进行严厉批评。

  该《情况通报》还详细介绍了事发经过。11月20日18时许,长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中山路与青园街交口执勤时,发现刘某某驾驶电动车在路口西侧人行横道由南向北逆向骑行。在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时,当事人拒不服从管理,并扬言不要车子了,随后弃车而去。当看到执勤工作人员推走其电动车时,刘某某快速返回,骑到电动车上要强行将车骑走。执勤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刘某某不听劝阻,阻碍执勤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在争执中,一名工作人员情绪失控,用手打了当事人的面部。

  《情况通报》介绍,事件发生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立调调查组,展开调查。初步调查认为,虽当事人刘某某交通违法在先,但该工作人员为制止当事人阻碍执行职务而动手打人的行为是错误的。

  目前,长安交警大队已对该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带班领导和该名工作人员在全体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等待进一步处理结果。同时,大队领导与当事人联系沟通,登门道歉,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据澎湃新闻稍早前报道,网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掌掴另一人。该工作人员对另一人吼道“配合不配合”,另一人回应道“你不能打人呐,我配合,为什么打我?”这名工作人员称“为什么打你?(你)配合了没有?”在该工作人员和涉事市民旁,停着一辆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