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政府网站消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坚持放活土地经营权、坚持优化农村资源配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承包期再延长30年,承包地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