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发通知称,从4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主城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7月1日起恢复原价格。

  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下调0.38元/m³

  据悉,此次降价范围为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不含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从4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8.94元/m³调整为8.56元/m³,下调0.38元/m³;特种行业销售价格由49.73元/m³调整为47.31元/m³,下调2.42元/m³。

  通知要求,各供水企业和物业等转供水单位要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确保降价政策惠及终端用户,保质保量供水。

  石家庄采取多种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了解到,从2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较好收效。

  从今年2月至6月底,我市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此次阶段性降电价措施,降价范围包括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该政策惠及用户38余万户。

  3月23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2月22日至3月31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45元/m³下调为3.3元/m³;自4月1日至6月30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为2.86元/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