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指汪峰婚后不忠
实际上,在汪峰宣布离婚之前,大众几乎均对他的婚姻状况不明。昨日康作如的文章中也详细介绍了她与汪峰相恋、结婚直至分手的过程。
据康作如介绍,她与汪峰在2007年确立恋爱关系,“2010年6月28日在海淀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2011年10月16日在美国拉斯韦加斯再次注册并举办婚礼。2012年6月28日女儿诞生。2013年3月8日汪峰单方提出离婚。女儿八个月尚在哺乳期。2013年8月7日在海淀区阜新路法院协议离婚,女儿由我抚养”。同时,康作如也指出汪峰“不忠”:“在离婚诉讼期间,也确实有汪峰婚后同时与多位女性保持男女关系的证据,也经由公证处作为证据公证。”
哺乳期提离婚引质疑
根据康作如微博所说,离婚是汪峰单方面提出的,二人经由法院离婚,而汪峰向康作如提出离婚时,女儿还只有8个多月。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也引发了网友对汪峰的质疑。
昨日下午,康作如又再次发微博,且态度有所变化。她不仅称汪峰有才华且努力,还恳请大家对汪峰给予理解和宽容,还称汪峰是孩子的父亲,她和汪峰是亲人,并祝福“他一切都好”。
汪峰方面回应
不回应
不想扩大家事
昨日,汪峰的经纪人张女士接受记者采访确认康作如是汪峰前妻,并称这些事情都是汪峰和其前妻的事情,他人无权过问和评价,并透露汪峰不会对此事进行回应。昨日中午,汪峰通过其唱片公司对外表态,称此事为自己的家事、私事,不想扩大化,此后也将不再作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