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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女子结交“微信男友”被其骗财骗物

A-A+2013年10月23日09:27唐山晚报评论

  (杨帆 张学军 徐慧) 一名女子通过微信与一名男子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没成想“微信男友”竟然是个骗子,不仅骗走了她2.58万元现金,还骗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近日,这名“微信男友”被高新警方抓获。据悉,“雷霆重拳”严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破获系列诈骗案10起,盗窃案1起,抓获市督逃犯、诈骗犯罪嫌疑人各1名。

  据介绍,10月4日,市民贾女士到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被自称“刘某某”的男子骗走现金2.58万元及笔记本电脑一台。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将案情逐级上报,并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由于犯罪嫌疑人所留姓名、身份、住址等信息均为虚假信息,且犯罪嫌疑人骗取贾某钱财后迅速逃匿,给案件侦破带来了极大困难。办案民警通过询问受害人获悉受害人是通过微信与嫌疑人结识的信息后,分析嫌疑人极有可能再次通过微信方式对女性实施诈骗。于是,民警以女性身份注册微信账号,并添加了嫌疑人与之聊天。通过对其微信照片进行辨认,最终确定此人就是自称“刘某某”的男子。

  10月8日,办案民警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取得嫌疑人的信任后,约其外出吃饭见面,由于嫌疑人警惕性较高,办案民警与其定好见面地点后,嫌疑人以出行不便为由,改变了地点。办案民警随即赶往新的见面地点进行布控。经受害人贾某对附近行人进行辨认,最终确定了目标。随后,办案民警将“刘某某”抓获。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安某(男,21岁,路北区人)对其骗取贾某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安某还供述了今年以来,其先后在路北、路南、高新境内,通过添加微信好友,确定恋爱关系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安某因患糖尿病,已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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