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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一男子为泄不满 网上散布谣言被拘3天

A-A+2013年10月24日11:05河北法制网评论

  本报讯 (海波 俊杰)为发泄心中不满,便在网上散布谣言。10月20日,滦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利用网络散播谣言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了治安拘留。

  10月19日,滦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在“百度贴吧滦县吧”中,有人发布了内容为“偷东西的跟派出所勾着,交警队的跟大车司机勾着,狼狈为奸,摩托车一天平均丢两三个、入室抢劫盗窃案一周一两次、电动车每天平均丢5-6个,自行车不计其数,这就是新城,都是偷摩托车的,我估计他们偷一个给派出所提成”的谣言。

  通过侦查,民警锁定了发帖人是滦县的刘某。10月20日下午,刘某被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刘某对其在网上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今年9月8日,他在滦县新城丢了一辆摩托车,报警后,现在案件还在侦查中。10月19日下午他在“百度贴吧滦县吧”上看到了一个说丢东西的帖子,联想到自己丢摩托车的事,越想心里越不舒服,头脑一热就编了上面一段话发到了网上,想在网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刘某表示接受处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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