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倪大辉)按照《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2013年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会商机制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2013年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防范。2013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落实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