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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底商屋檐掉落砸坏业主汽车(图)

A-A+2014年2月17日09:46唐山晚报评论

图为赵女士被砸车辆。杨星星摄图为赵女士被砸车辆。杨星星摄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杨星星钱琨)2月14日,微友赵女士通过本报微信公众平台反映,自家汽车停放在小区底商停车位,被底商掉落的屋檐砸坏。小区物业以张贴过警示标语为由表示责任不在物业。

  车主:

  汽车被底商掉落屋檐砸坏,理应由物业赔偿

  2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盛馨园小区事发地点看到,被砸车辆仍停放在此,前挡玻璃上有明显炸裂痕迹,前车盖上落满掉落的墙皮,漆面被砸花,地上砖石瓦砾一片狼藉。

  “我昨晚将车停放在底商前面的公共停车位,今天早晨过来一看,车已经被砸坏了。我随后找到小区物业,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赵女士说,物业方面拒绝了她的要求,原因是物业已经在底商周围张贴过告示,履行了告知警示义务,因此不应承担赔偿。

  对于物业的说法,赵女士并不认同。她说,物业在14日之前并没有张贴过告示,是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才派出工作人员沿各底商进行张贴的。“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将车停在屋檐下的。”赵女士说,经过和物业的交涉,对方表示会向上级公司汇报此事。

  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张贴写有“注意上面危险”的告示。赵女士家的车辆维修费用估计需要5000元左右。这笔费用该由谁埋单呢?

  物业:

  2月10日已经张贴过告示,尽到了告知义务

  14日下午,记者致电盛馨园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方面在2月10日就已张贴过警示标语,但不知何因已被撕毁。

  “我们尽到了告知义务,责任不应由我们承担。”这位工作人员说,记者现场所看到的物业工作人员粘贴告示,是为了给其余业主提个醒儿。但是,关于赵女士被砸车辆的赔偿,小区物业不能做主,需要向上级公司汇报。

  14日16时30分,盛馨园小区物业上级部门惠祥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赵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律师:

  在此事件中,物业或应承担相应责任

  就此事,记者电话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郗红雷律师。郗律师说,赵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属于高空坠物,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文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郗律师告诉记者,物业部门如可以证明自身已尽到完备的管理义务,可减轻或免除责任。但针对此案例,相关物业部门作为底商的管理者,仅对这一情况进行张贴警示,并未做更多处置,所尽管理义务淡漠,应承担相应责任。他建议,赵女士就此事与物业沟通协商,或诉诸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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