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敲诈勒索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28岁,滦南县人)先后10次敲诈一网友近6万元现金,最终被抓获归案。
1月5日,该局刑警大队四中队接滦县李某报警称:2013年12月中旬至今,其先后10次被QQ好友敲诈,共计59000元。接警后,该队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对受害人询问及调取QQ记录得知,2013年6月份,受害人李某在家中上网,被一个网友加为好友并进行聊天。聊了一段时间后,感觉该网友还不错,便答应见面。见面后双方在受害人家中发生了性关系并互留了手机号。随后该男子以把发生性关系的事告诉她老公为由,先后10次对李某进行要挟敲诈,共计59000元。该队民警通过犯罪嫌疑人QQ号和聊天记录展开侦查,确认滦南县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经大量工作,5月10日,在滦南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