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冬 通讯员 王玉奎、刘秀荣)据市统计局发布信息,今年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列全省第一。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一季度开始,正式发布新口径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这是自2013年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以来,首次正式发布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据国家统计局唐山调查队对我市1360户城乡居民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79元,同比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40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48元,增长11.3%。
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79元,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位居第一,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272元;比上年增加489元,位居全省第一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6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348元,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位居第一,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69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4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197元,比第一位的廊坊市少338元,在全省位居第二位。
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达到9.6%、9.2%和11.3%,分别高出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5.4个、5.0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从我市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看,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达到11.3%,这也是近十年来农民收入始终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比城镇居民高2.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年2.17:1,缩小为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