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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进一步规范普高招生 今年不招补录生

A-A+2014年7月1日10:06唐山劳动日报评论

  (记者 赵珺)近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净化招生环境、维护教育形象,严禁超计划招生,各学校不再进行补录,不得招收人情生、条子生、关系生,如违规招生将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三年后影响学生毕业、升学。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初中学校必须把高中阶段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学校代码如实传达给每一名考生或学生家长,无条件尊重考生意愿,不得自行制定限制条件,严禁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课教师代为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是由省政府制定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采取不开正规发票或以“一生多票”方式加收择校费。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跨范围招生。特别指出的是,从去年开始实行学籍全国统一联网后,所招高一新生不再重新注册学籍,其学籍注册在经考生初中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自动完成,如违规招生将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三年后影响学生毕业、升学。

  各招生主管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市批准的招生计划,严肃招生纪律,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政策中向社会公布的各项承诺,不得招人情生、条子生、关系生,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招录到高中学校,必须按计划配置班数,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班额规定,班额一般不超过55人。同时,生源学校要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准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家庭住址、住宅电话和家长手机等信息;不准接受或索要招生学校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可能影响招生工作的各类活动;不准违背学生意愿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准向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外地学校输送生源。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违规的县(市)区和学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违规的招生考试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以及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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