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文化部发出公告,对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和复查结果进行公示,迁安市通过复查验收,再次荣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
据了解,此次复查验收,全国共有541个县(市)区通过验收,唐山有包括迁安在内的4个县(市)区名列其中。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复查一次。本次《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共51项内容,涵盖了文化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文化投入、文化队伍建设、公益性文化服务等以及文化建设工作的各个领域。
迁安市境内历史遗存和人文景观众多,文化工作始终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2009年11月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单位”称号。 (朱艳辉 杨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