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 王浩 通讯员 邹亚军) 12月12日,记者从张家口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上获知,由于黄标车范围重新界定,今年我市淘汰黄标车数量新增35369辆。
据了解,2014年省政府给我市淘汰黄标车的任务是2.9万辆,截至到9月底,我市已淘汰黄标车3万多辆,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9月份,环保部等六部委印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11月4日,省环保厅等六厅(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环保部等六部委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今年全省黄标车淘汰任务量进行了重新统计和分解,我市新增了35369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这些任务已经分解到各县区。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严格程序,规范治理,加强路面管控,落实补贴政策,切实加大淘汰力度,完成年内淘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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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界定的黄标车范围
黄标车是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使用时间长,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
根据环保部今年11月4日下发的通知规定,以下年限的车辆被界定为黄标车:
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前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5、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6、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