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河北省为应征入伍大学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在校生应征入伍补偿或代偿学费
□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将按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也将进行学费资助。
高校在校生入伍后可以报考军队院校;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参加国防生选拔、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复学完成专科阶段教育、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后,可免试转入本科学习;普通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翌年高校专接本选拔考试,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退出现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此外,2013年从我省入伍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今年刚被录取的新生,列入定向考录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职位的对象,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