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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民花1700买电动车 电瓶却遭偷梁换柱

A-A+2013年7月31日08:48张家口新闻网评论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 李蕾 通讯员 解静玄)不法经销商为牟取暴利,将原装电瓶拆除,更换成杂牌电瓶,导致电动自行车不能正常使用。近日,宣化区市民程女士就遭遇到这样的消费陷阱。

  今年5月中旬,程女士花费1700多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可是使用两个月后,该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就出现了故障,不能正常充电,导致电动自行车无法正常使用。程女士将电瓶拆下时,才发现电瓶上标识与电动自行车并不是同一个品牌,也就是说电瓶并非原装电瓶。程女士感觉上了当,于是找商家退换电瓶,但却遭到了拒绝,于是向宣化区消协投诉。经调解,商家最终为程女士更换了一块原装电瓶。

  宣化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说,一些不法经销商将原装电瓶更换为较为廉价的杂牌电瓶从中牟取暴利,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理应为消费者无偿退换。为此,宣化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请注意:应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专卖店,品牌店质量较过硬,注重售后服务质量;购买时,除了仔细检查整体性能外,还应对重要的零部件进行检查,看是否是原装零件,并要索要购货发票、“三包”凭证及“三包”规定,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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