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午,南市区公安分局焦庄派出所民警接到李先生报案:一个月前,自己在某洗车店洗车时,手机被盗。今天,自己又来到这家洗车店洗车,发现了被盗手机。
焦庄派出所所长朱伟凯、指导员崔洁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将盗窃嫌疑人王建军(化名)带回派出所审查。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王建军不得不交代了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王建军,今年21岁,老家在河南省开封市。去年夏天,王建军从老家来到保定市区打工,换了多次工作后,在一家洗车店站住了脚。
去年12月7日,家住洗车店附近的李先生到店里洗车,王建军和同事连忙上前招呼。王建军洗车时,见车里放着一部新手机,顿时起了贪心。王建军趁别人不注意,将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车洗好后,李先生准备开车回家,却发现放在车里的手机不见了。李先生询问在场的几名洗车工,几人都说没看到。李先生急着回家,也就没有报案。
巧合的是,今年1月7日中午,李先生再次来到这家洗车店洗车,在店内休息时,看到一部手机正在充电。李先生觉得这部手机非常眼熟,仔细一看,手机的后盖上有一处细小的划痕,和自己一个月前丢的手机一模一样!李先生不动声色,询问是谁的手机正在充电,得知手机是王建军的。李先生找到正在洗车的王建军,王建军却不承认手机是偷的,李先生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建军已被南市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