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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志愿者优先用血有望实现京津冀互通

A-A+2015年1月27日10:53保定晚报评论

  记者 韩蒙 杨宪敏

  本报讯 1月26日,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部门正式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采供血合作框架协议》,创建区域化采供血保障体系,届时,有望逐步实现三地间互通的志愿者优先用血的照顾政策,逐步实现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血费异地报销、优先用血等互联互认。

  据悉,根据这一协议,三地还将在无偿献血宣传与招募、献血志愿服务、采供血信息共享、血液质量管理、血液保障与省级调剂及科研与教学、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此外,京津冀三地还将共同推动各血站内部血液质量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业务流程的一致性。

  据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河北省献血志愿者信息尚未与北京、天津实现互联互认,但省内各地市间献血志愿者的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早已开展。献血者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以后办理血费返还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用血者、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军官证等);献血者配偶、父母或子女的用血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等户籍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输血(含品种、数量)证明(交叉配血单或输血报告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医院输血科公章或病历复印专用章;出院发票原件,如是复印件,必须加盖留存原件单位的红章(如发票未显示血费一项,需要打印住院费用明细单)。报销地点为市中心血站一楼血源管理科。报销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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