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浩然
本报讯 11月11日,徐水区司机姜某因醉酒驾驶,被高速交警徐水大队依法实施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和暂扣驾驶证5个月的处罚。
11月11日13时40分左右,在辖区执行巡逻任务的高速交警徐水大队警员,沿京昆高速北京方向行驶到117公里附近时,发现在飞速行驶的车流中,一辆小轿车停在行车道上,一名男子左摇右晃地站在小轿车后边,用含混不清的语气大声指挥着疾驶而来的车辆。为保证男子和其它车辆的行车安全,巡逻警员迅速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对后方车辆进行远距离提示。之后,趁车流较少的间隙,一把将男子拉到了紧急停车带上。出乎意料的是,被拉到路边后,浑身散发着酒气的该男子十分恼怒,不但污言秽语地辱骂巡逻警员多管闲事,而且还不停地挣扎着想摆脱民警阻拦,继续到路中间去“指挥交通”。鉴于该男子有酒驾嫌疑,巡逻警员将其带回大队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16.6mg/100ml,属醉酒。
当天下午16时30分左右,被采取了约束措施的该男子慢慢清醒了过来后,巡逻民警向自称姜某的该男子讲述了当时发生的情况,并播放了执法记录仪所记录下来的视频。随后,根据姜某醉酒驾车的交通违法事实,依法对其实施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