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未来几天我市将连续出现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决定:自10月5日20时30分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限、停产措施。四区政府按照企业清单,限、停产企业达到30%。
二、做好建筑工地的关停与防扬尘措施。市区内建筑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每日4次以上,土石方施工工地施工规模减少50%,扬尘很严重的工地停止施工。
三、车辆限行措施。在市区三环路以内禁止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无环保标志车及黄标车通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停用50%。
四、小塑料、小冶炼、小灰窑等“土小”企业全部取缔。禁止城市周边秸秆焚烧或烧荒等行为。禁止污染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建议措施: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