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举办“农产品展”,届时由进城帮助贫困村民推销“山货”,招商引资,让村民过上一个欢乐年,这是一个不错的点子。作为各机关单位选派到村担任村党组织,本就应该把自己当“村里人”,把群众当“家里人”,争当履职尽责的模范、富民强村的先锋、服务群众的标兵,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分内事和“家里事”。
把群众的事办好,群众才满意。当然,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傻把式,连说带练全把式。站在扶贫攻坚的最前沿,担负的责任、肩负组织的重托和群众期望不容小觑。正所谓,有忠诚才会有奉献,有责任才会有激情。
但也应该看到事物的另外一面,市场消费渠道的闭塞。相比于引导、帮助、拓宽山货市场销售渠道,进城帮忙推销就显得有心无力。推销山货意义仅在于让机关单位的党员干部们能够更好地体验群众生产、生活,了解群众艰辛万苦。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为以后制定各类扶贫政策、农村政策提供更好地参考价值。
对此,在以后的扶贫工作中,应在寻找消费市场下功夫。可以说,经过近些年来政府的精准发力,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不少扶贫村产业发展已经趋于成熟。然而,产品销路却成为困扰村民的烦恼。所以,作为应协调各部门努力争取为农村各类产品拓展销售渠道,以保障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作者 /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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