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廊坊>社会新闻>正文

法官巧审疙瘩案 原告被告再“联姻”

A-A+2014年2月24日10:00廊坊传媒网评论

  本网讯(记者 邢建平 通讯员 周萍)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有三,为啥只起诉我一个?虽然符合法律规定,永清县的韩先生对此却难以接受,心中不免生了“疙瘩”。

  今年1月,永清法院商家法庭接到了一起经济纠纷案,原告为永清县某农村信用社分社,因借款人张某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该农村信用联社提起诉讼。但办案法官发现,原告农村信用联社只起诉了担保人韩某,其他人均未起诉。

  原来借款人张某为躲避还款已经不知去向,而另外两个担保人也履行了部分担保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只起诉担保人之一的韩某是可以的。但只起诉担保人之一的做法,让韩某难以接受。

  于是办案法官反复向韩某讲解法律知识。1月26日,在法官的劝说下,韩某同意及时履行担保责任。

  同时办案法官也了解到,韩某所经营的企业资金周转也非常困难,履行担保责任后资金更是雪上加霜,便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原告,信用社负责人表示,如此讲诚信的人,如果其资金确有困难,在符和条件的情况下,将对其进行一定的资金扶持,帮助其渡过难关,支持其发展壮大,原、被告之间又重新“联姻”。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