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蔚县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2月12日-14日,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龙、张彦彪等2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以来张龙、张彦彪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逐渐在宣化区洋河南一带坐大成势、积累恶名,形成强势地位,向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演变。

  2013年11月,张龙、张彦彪父子纠集十余人持械与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王某等人聚众斗殴,从此在洋河南一带树立威名,该次事件成为以张龙、张彦彪父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的标志性事件。

  张龙、张彦彪为获取非法利益,积累经济实力,长期组织多名成员非法从事高利放贷活动。2013年至2017年间,二人以推牌九、押宝等方式长期在宣化区江家屯乡于家屯村等地开设赌场,并按10%抽头渔利。

  2018年底,张龙伙同他人在未办理相关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宣化区河子西乡样台村旧河道内非法采砂,非法获利48.3万余元。

  为维护组织稳定,张龙、张彦彪为部分组织成员提供食宿、发放工资,采取多种形式豢养组织成员,以此笼络人心,强化控制,不断壮大组织势力,逐渐形成了人员众多、层级分明、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维护该组织形成的不法状态,攫取不法利益,张龙、张彦彪纠集组织成员长期购置、持有砍刀、镐把、电警棍等管制物品、作案工具,给当地社会正常秩序造成安全隐患,并通过殴打、电击等手段多次暴力收取高利贷、赌债等不法债务,使用砍刀、镐把等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聚众斗殴,指使或者默许组织成员采用滋扰、恫吓等方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致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以张龙、张彦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在宣化区洋河南镇一带及其周边地区形成了重大影响,导致大量被害人受到侵害后不敢报警、控告,形成了对社会公众的心理强制,群众安全感明显下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为期三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在法庭的组织下,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21名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鉴于本案案情复杂,影响重大,蔚县人民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