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唐山>本地要闻>正文

唐山今年以来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108起

A-A+2015年5月16日09:00唐山晚报评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5月15日,我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凤凰山公园开展“5·15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抓获网上逃犯3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1.8亿余元。

  我市公安经侦部门针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和防范假币、假银行卡、假发票、假冒伪劣商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保障社会民生;严厉打击和妥善处置非法集资、传销、系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涉税犯罪,保障财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严厉打击商贸领域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保障公平竞争。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侦破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2月,路南区公安分局通过国内信息比对、国外循线追踪,抓获1名出逃缅甸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打响全省“猎狐2015”专项行动第一枪。3月,路北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破涉案价值900万元的骗取贷款案。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乐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案值208万余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迁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移送起诉一起涉案金额3700多万元的职务侵占案。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欢迎市民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并表示将对市民举报的每起案件进行认真受理,快速调查,凡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电话:2538600(24小时)、2538618(工作日8:30至12:00、13:30至17:30),举报邮箱:ts_jz@163.com

  (赵昕 季男 魏伟)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