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位于河北唐山市的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胡某和赵某,综合素质学分被扣除5分,原因是他俩骑自行车在马路上等红灯时停车越线。执勤交警将他俩交通违法的照片传给学院,学院给予他们扣学分处罚的同时,还在校园网上对处罚结果予以公布。(6月23日 《南方都市报》)
“大学生违反交规扣学分”的新闻标题马上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与质疑,很多网友觉得把违反交规与大学学分挂钩,这样的处罚太随意,也太严厉了。但实际上,多数媒体在报道这一新闻的时候,都存在一个严重的“误读”,乃至连广大网友和读者也跟着“误读”了“违反交规扣学分”。
实际上,这所大学对违反交规的大学生所扣的“学分”,并不是我们平常所理解的可以让大学生拿到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顺利毕业的学分,而是“综合素质学分”。多数网友和公众之所以对“违反交规扣学分”的反应这么强烈,正是把“综合素质学分”当成了普通意义上的大学学分。
能够让大学生拿到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顺利毕业的“学分”,基本上和学生在大学期间的道德素质、行为表现没有关系,只要学生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了学业,各种科目考试能够合格,就能修满学分。而“综合素质学分”则是独立于普通学分之外的另外一种考核评价体系,它往往和学习成绩、考试分数等无关,而只和大学生在学校期间是否遵纪守法、是否积极参与学校各种活动、是否热心公益等等有关。
“综合素质学分”的高低,一般不会影响到学生的正常毕业,而只和学生在学校期间的评奖评优、以及获得各种荣誉或奖学金有关。如果有学校随意把学生的“综合素质学分”与大学文凭甚至是学生毕业挂钩,则不但不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正是基于“综合素质学分”的性质,当事学校才把其和大学生是否遵守交通法规联系起来,作出了“违反交规扣学分”的规定。
明白了“此学分非彼学分”之后再来看“违反交规扣学分”,则不但不会觉得它太过严厉,反而会让人觉得此规定充满了人性化。对于像新闻中这两位大学生的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应该罚款,虽然罚款金额不多,但向完全没有收入的学生罚款显然不太合适;而处罚他们义务协助交警指挥交通,又会造成上课迟到、耽误学习。“违反交规扣学分”既可以帮助大学生吸取教训、遵守交规,又最大可能地避免了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带来影响。笔者以为,此举不但不应该被误读,而且应该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之上,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才是。